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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我的qq于2022年9月被永久限制登录,至于为什么我不清楚,只说我是涉及政治敏感,有什么方法可以找回来吗?之前问过客服他说解除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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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什么强迫他人与特定个人性交,不符合卖淫特征,不构成强迫卖淫罪,而构成强奸罪或强制猥亵侮辱罪呢? 不符合的是什么特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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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毕业十年没有读过法律书籍、如何着手备考?有何推荐的书籍。哪些是不要的,望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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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刚刚考过专升本,投档了民办,现在初步打算考研,但是害怕不能一战上岸,家里是开律所的,对研究生学历要求不是很大,但是感觉考了研究生以后路会多一点,所以直接法考和考研要怎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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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有没有那种故意已劳动者身份,去那种对劳动法律法规执行不规范的公司工作,然后对其仲裁诉讼获取赔偿的人?因为据我所知,比如……(具体哪里就不说了)那边很多工厂的派遣工都是直接由“工头”直接带来的,工厂并没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或者派遣工干脆没跟劳务派遣公司签劳动合同,直接路边拉来就开始上班的,或者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都快赶上全日制用工的,又或者每个月加班时间严重超过36小时的,假如在当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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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我家跟隔壁家总是因为土地问题有纠纷,两个房子中间有个小巷子,我家在路边,他家在我家里面一家。他家总是挑事,一直找茬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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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未来打算考基层法院或检察院,现在大学时期读法学专著,看期刊论文有什么帮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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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在故意杀人罪中,实害结果是判断既遂与否的——有因果关系就既遂,没有因果关系就不既遂。 大勇开枪打甲,打中了甲的腹部,甲倒在地上但是还没有死,路过的乙发现了甲,于是把甲活活踩死。 所以说大勇开枪打甲的行为与甲被踩死应该有因果关系的吧?大勇开了枪才导致甲有机会被乙踩死,故意杀人既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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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乙无意思联络但都想杀死丙,同时向丙开枪,一枪击中脑袋,一枪击中小腿,但无法查明谁打的脑袋,谁打的小腿,问甲乙如何处理? 法院要做出有利于被告的判决,即二者都打中了丙的小腿致其死亡,甲乙二人均判故意杀人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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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真的睡不着 我非常想了解一下,哪怕是高盖然性事件,只要没有非常明确追求危害结果的证据,就只能罪疑从轻吗? 虽然现在那个白城事件结果出来了,但是我还是想问:如果该辅导员真地明知一方有心脏病,还坚持让其跑操。那么,这种情况依然只能定过失吗?因为主观上确实不好确定到底是故意还是过失。 如果说这个事件是另一个版本结局。对于一个明知发生危害结果盖然性非常高的事件,依旧进行一个作为(这里我认为,如果该导员真要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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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美国法学名校: qs世界大学法学专业榜单出炉,在最新榜单中,qs美国法学专业排名进入百强的高校占到全球大学的五分之一,哈佛位列第一法学高校,耶鲁居于第四,前100占到19所,大获全胜! 其中,qs美国法学专业最新排名分布: qs前十美国法学专业高校:占到6所 qs前五十美国法学专业高校:占到14所 qs前百美国法学专业高校:占到19所 查看美国大学法学百强完整榜单:http://www.tops.cn/usa/ranking/8148.html 英国法学名校: 法学专业在英国存在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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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张某多次去某大型超市购物,因已经熟悉收银员收费的流程,其偷偷将超市收银台上的二维码更换成自己的二维码,顾客在不知情的基础上扫描张某的收款码付款,张某据此获利十数万元。 对张某应定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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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想去省高院实习,但是没有关系,请问各位大佬怎么样可以拿到政治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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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听亲戚朋友说,法学毕业以后前景很好,而且听起来也非常高大上。 然后当律师或者进公检法的话,也比较有地位受大家的认可。 但是呀,网上搜了一下,还很多人说法学是天坑 ,到底是就业率低岗位太少,还是说考证通过很难? 具体就业不是很清楚,也不是很懂 …… 有懂得大佬欢迎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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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已开发出技术包,现在要委托工厂做研发注册阶段的前期准备、中试研究、工艺验证及注册申报,获得生产许可自后就继续委托生产,现在的问题是乙方给到一份格式合同,其中对乙方不利的条款基本删除了,我刚毕业一年第一次进医药行业之前一直在做争议解决对这方面实在是不了解,有大佬能告知我一下常见交易风险点或者给我看一下甲方角度的委托生产合作协议吗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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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司法实践在离婚案中会考虑照顾女性 如果男方在离婚之前做变性手术又如何判定 如果真的承认男方是女性,我国不承认同性恋婚姻,那这段婚姻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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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对于量刑建议实在是没有把握,求助各位大佬🙏🏻 案情大概是十六岁少年冒充女性网恋,诈骗对方40余万(但诈骗第一笔钱时没满十六岁,之后的钱是在十六岁生日以后)并挥霍完了,是初犯、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愿意偿还但没有钱。 刑法规定数额巨大是3-10年,但具体我真不知道怎么判断,综合以上情节应该判多少呢,劳烦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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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想在大四考公进法检,要同时准备法考和公务员考试,并且还要保证法考一次过,转念一想压力还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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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学界早期采用因果关系说,现在采取危险现实化理论与介入因素两步走。 书上的一个案例:甲将丙打成重伤(能够保证丙不会死),然后离去,乙与甲没有意思联络,将丙打成重伤,然后丙死亡。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因为介入因素异常,甲不需要对丙的死亡负责,危险现实化理论和介入因素两步走认为甲和乙对死亡结果的作用一样大,是二因一果,那么请问,对于甲应该定什么罪? 我能联想到的罪只有两个,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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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某(男)与赵某(女)结婚,婚后生一女。王某经常打骂赵某与女儿,导致夫妻感情不好。过去十年后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后,对赵某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了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的内容除了涉及赵某的诉讼请求外,还包括法院在审理中调查到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价值人民币50万,法院认为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有过错且为了维护赵某与未成年女儿的合法权益,将该套商品房判决给赵某所有。 这套商品房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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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问一下,转发他人照片,但未在原图上做任何修改,算做侵犯肖像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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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杀人放火一般是数罪并罚吗?如果向人身上倒汽油烧死引发大火呢又是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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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修正后的刑法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此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放火、爆炸罪等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也无需负刑事责任。这就很不合理。危害公共安全罪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同样会造成被害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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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2016年通过法考以后,这么多年一直没没持续学习法律,也不知道当然学习的一些观点和结论,是否过时了,现在有什么好的学习软件吗?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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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何写一篇关于论犯罪的概念和特征的论文呢?没有思路😭小白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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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就是我身边有人,用我身边很多人的支付宝账号给卖假货的人。每天都有流水。这种算不算犯罪?如果是的话犯什么罪呀?而且还请麻烦指出,是哪一部法典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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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如今我在和机构协商时被多次以踢皮球的方式进行处理器,一拖再拖,同时贷款公司并未给我提供贷款合同,机构和贷款公司表示退贷可以,必须要缴纳相对于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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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法考采取行为共同说,认为过失的同时犯构成共同正犯,但是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犯论处,按所犯的罪单独处罚。 那么,法考的观点是不是就与刑法规定相违背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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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如题如题 好像是德国的一种合同 还有所谓的叫货义务(Abruf)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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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求推荐教辅资料,最好有知识点总结,习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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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买了王泽鉴的债法原理,根本看不懂,老师讲的太抽象了想找个网课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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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4 兰州大学自考本科法学专业,学位课都是哪几门呀🙏🙏🙏#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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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法考采取行为共同说,认为过失的同时犯构成共同正犯,但是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犯论处,按所犯的罪单独处罚。那么,法考的观点是不是就与刑法规定相违背了呢